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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从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efw.cn 时间:2024/2/6 8:34:24 出处:  次  

2月5日从无锡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无锡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最大限度统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与保障项目竣工及企业经营发展之间的关系,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无锡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我市于2015年1月起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住建局副局长施冬雷介绍,但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民营房企集团层面的资金状况持续紧张,加上部分房企集团出现资金链问题,导致购房者信心不足、销售回款缓慢、项目开发节奏放缓。


为此,我市决定优化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为优质房企在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在保留原本政策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比如,调整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确定方式,明确今后将严格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管银行,更好规范监管银行行为。


“这次还创新提出探索建立应急机制。”施冬雷在解读政策时介绍,《办法》对因不可抗力造成项目生产经营困难的、需要提前使用监管资金化解稳定风险的、处置停工和烂尾等问题楼盘的这三类情况,明确了提前拨付监管资金等相应的应急措施,有效推动风险化解。


另外,在优化房企营商环境方面,提出将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主要是对没有存续开发贷款、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及股权质押等低风险项目,进一步降低资金监管额度,优先支持低杠杆、低风险、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锡发展。


如何通过《办法》的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更好维护购房人权益?
据悉,《办法》及配套规程在资金监管的信息公示和资金收存等方面也做了很多细致的规定。例如,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销售现场的公示栏、缴款处、《售楼说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处公示监管账户信息。

“为方便广大群众查询监管资金到账情况,我们前期还在‘无锡房地产市场网’开通试行了在线查询功能,购房人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就能在网上查询到自己的资金到账情况(暂不支持2021年7月前申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市住建局人士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增加查询渠道,开通更多可查询信息,方便公众参与预售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