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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http://www.efw.cn 时间:2024/10/10 8:36:16 出处:  次  

           最新通知

江苏2024年度社保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根据以上调整,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请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