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公安局专门就《办法》的相关情况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对《办法》涉及的相关法规做了解读。《办法》颁布实施后,很多市民在出行中遇到的困惑,将得到有效的解决;很多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习惯,将会被禁止和处罚。
开车少鸣笛,飙车不可以,否则罚千元
很多市区居民常有这样的困扰,晚上休息的时候,刚要睡着就被汽车的鸣笛声吵醒;一些飙车狂,白天不敢飙,都在晚上“赛”,一阵阵轰鸣的发动机声扰得市民无法安眠。
在《办法》第30条中,主要就飙车、安全驾驶、禁鸣喇叭作了细化规定。严禁擅自以竞时、竞速等形式进行飙车活动,这一禁止性条款,对飙车作出了定义,“竞时、竞速”为飙车。“擅自”的含义是指没有经过体育、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赛车活动。如果有飙车行为者,交管部门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禁鸣喇叭,除了区域性禁鸣外(即设有交通标志表示的以外),在“22时后至凌晨5时前,严禁在市区道路和居民小区鸣喇叭”。
骑车不能听歌,开车不能吸烟、打电话
很多人在开车的时候,经常是一手拿着手机接打电话,一手握着方向盘,需要换挡的时候,直接伸手去换挡,方向盘空在那里,在感叹他们“高超车技”的同时,不免为他们捏一把冷汗;还有的人在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时候,两个耳朵直接塞上了耳机,任凭后面的汽车怎么按喇叭,都无动于衷。
《办法》第30条2款和33条1款分别明确:严禁穿着拖鞋、赤脚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时吸烟、饮食、使用移动电话;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不得有使用手机、收听便携式音响设备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会被请*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车,观看20分钟的教育宣传片。
小区停车需业主同意,借车他人要看驾照
针对停车难、停车乱的情况,《办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停车场(点)依次停放,未设非机动车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为缓解居民小区的停车矛盾,《办法》规定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在指定泊位停放,货车(不论大小)以及中型以上客车,因特殊情况需要长期或定期在居民小区内停放的,应当经得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要经过物业、社居委同意。
《办法》第16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聘用、雇用驾驶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时,应当核查其驾驶证件的有效性”。这明确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在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时,不管对方是临时性用车还是阶段性用车,都要“审查”他的驾驶资格。如果将车辆交给驾驶证无效、驾驶证被暂扣、扣留、吊销的人、甚至无驾驶证的人、准驾不符的人驾驶,就要承担“将机动车交给无证驾驶人驾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