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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10%

http://www.efw.cn 时间:2009/8/24 9:27:03 出处:无锡日报  次  
    今年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昨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此次调整依然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今年上半年退休退职的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与今年年初出台的调整办法相同。据了解,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将按照年初《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相关办法,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即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按此增加后低于119元的,再增发28元,但增发后的调整金额不超过119元。

  而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对按有关规定已享受增发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的人员,比照相应的文件规定确定增发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两类人群将获得“适当增发”的养老金。一类是,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另一类是,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其普遍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低于732元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超过732元。

  此外,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领取养老待遇的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退休人员、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劳动能力残疾人员,也参照相应标准增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