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本在崇安区一家企业当电工、准备回老家常州发展的小陈来到市社保中心,想办理退保。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缴养老保险是为将来老有所养。按照规定,省内参保人员流动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无锡缴费满15年后可在无锡退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最后,小陈放弃了退保念头。昨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去年以来,我市数十万省内农民工没有一个在养老保险方面退保,养老保险一次性结算情况减少。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外来农民工开始成批来锡打工,90年代末期,在企业工作的外来农民工开始和城镇职工一样参加养老保险,到了2000年,外来农民工只要有暂住证就能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因工作、住所不固定,流动性大,部分外来农民工总认为“缴出去的钱不如拿到手里踏实”,因此每到年底就会出现退保潮。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我市严格执行省有关养老保险政策,农民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保留或转移。省内农民工不再实行一次性个人账户结算办法,其养老保险关系可在省内“无障碍流动”。
困扰外来农民工的,主要是对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士解释:农民工在我市就业后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参保缴费,执行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因被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以后就业后可接续缴费,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地区“篱笆”是困扰农民工的另一个问题。记者辗转联系到小陈的一名农民工朋友小李,他的叔叔在锡工作了近20年,缴养老保险12年,去年想回湖南衡阳老家,打听下来养老保险只能转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资金是统筹基金,不能转移,若要在当地领养老金,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会要求他补交一大笔钱,算下来养老金拿的是自己缴的钱,不合算。最后,他叔叔不得不把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无锡,以后准备让小李代领养老金。让小李犯愁的是,如果小李不在无锡工作了,他叔叔的养老金如何领取呢?“养老保险能‘全国通行’就好了,我们打工也就少了后顾之忧。”小李和他的朋友们说。
有关人士表示,当前,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条件的退休人员在外地生活,可异地领取养老金。改革开放扩大了企业用工自主权,劳动力有序流动、异地参保已成为普遍现象,但目前各省市执行的养老保险转移政策有差异,部分农民工退休权会受影响,这一地区“篱笆”亟需拆除。据悉,目前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已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将于近期出台,届时,这一问题有望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