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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养老政策昨出台 补贴力度加大

http://www.efw.cn 时间:2009/10/27 10:18:59 出处:无锡日报  次  

    昨日,是我市第22个敬老节,我市出台了系列养老政策,首度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行全面规范,而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力度也将加大。

  养老机构在床位设置、使用建筑面积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市级养老机构床位在300张以上,县(区)级在200张以上,其他养老机构在50张以上。单人间使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双人间使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4平方,三人间使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8平方,合居型使用建筑面积每张床位不少于5平方。每周至少为老人开展一次娱乐活动,年均床位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护理员与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比例为1:8―10,与半护理老人比例为1:5―8,与全护理老人比例为1:3―5。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一般应具备覆盖1―1.5万人口范围的服务能力,社区级的使用建筑面积一般在150平方以上,街道(镇)级的一般在250平方以上,休息室应配有日间托老床位5张以上及必要起居用品,平均每张床位使用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该机构应与三个月以上的固定服务对象或家属签订服务协议,写明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对享受政府居家养老补贴的老年人应建服务档案。

    社会办养老机构符合有关规划和规范,运营满6个月以上,床位数达100张以上且五年内不改变服务性质的,可以申请机构建设补助。对今年1月1日后新建并执业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新增床位每张最高5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限额为200万元。对今年1月1日后租用房屋兴办或利用现有养老机构等设施改扩建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新增床位每张最高35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从201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有关规定并达标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入住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实住老人数,每月分别给予全护理100元、半护理80元、自理60元的日常运营补助。

    《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出炉,首次规定城市规划建设中要预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土地预留难的瓶颈。